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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小三昨日,旬老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汉化婚原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名登宣告老王与小美的记结婚姻无效。
后来,告上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近日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
不久后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经查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法官说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